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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方做引产必须要男方签字还是女方父母签字也可以做引产?
女方做引产,一般情况下是需要男方签字才可以的,特殊情况父母也可以签字的。
女方做引产手术,这个也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手术,是带着两条人命的手术,是需要男方签字的,如果男方因为某种原因不能到场,那么女方的父母也可以签字,或者女方自己签字都可以的。
女方坐引产,也算是个大点的手术了,看各个医院要求吧,一般有危险的手术都需要直系亲属来签字的,如果有老公,就老公签,男朋友不算的,没老公就爸爸妈妈或者是成年的子女都可以的,如果没大危险的手术,自己就可以签字了的。但是作为男人责任,男方得过去看看。
答一般医院规定:如果已经确诊胎儿是致死性畸形,夫妻双方签字就可,无须父母签字。但如果只是一般性的问题,不能确定有致死性,要做引产手术,不仅夫妻两人要签字,双方父母也要签字。如果父母住在外地,或者年龄大身体不好不便前来,可以写一份委托书,签字同意引产就可。
引产是双方家庭的大事,同时手术中可能出现大出血,也可能需要子宫切除等,所以必须慎重。另外,现在独身子女多,这种大事也需要双方家庭都知情并同意。以前没有此规定,有些孕妇自行决定引产,婆婆知道后到医院大闹,不利于家庭团结。
已婚引产的,必须家属双方签字,未婚引产的,则只需女方家属签字即可。 已婚引产证明办理如下: 所需材料
1、户籍人口:身份证或户口薄,B超检查报告单,如离婚或配偶死亡需提供相关证件;
2、新居民:有效身份证件、浙江省居住证(含临时)、B超检查报告单、户籍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《同意终止妊娠引产证明》(或传真件),如离婚或配偶死亡需提供相关证件。 办理程序 1、当事人向镇(街道)计生办提出申请,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; 2、镇(街道)计生办核实情况,并调查当事人是否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,出具调查结论;
3、市人口计生局分管领导或镇(街道)人民政府(办事处)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审批;
4、市人口计生局或镇(街道)计生办对符合条件的,出具《同意终止妊娠引产证明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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